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,应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正规装修企业,并事先通过朋友和装修过房子的熟人了解装修的相关内容。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,从合同条款和服务流程上进行约束,认真阅读合同条款,对易出现的装修增项提前向设计师了解清楚,并在合同中写明。
记者也向青岛装修行业的专家们资讯了一下,我们消费者如何才能避免类似纠纷发生,专家建议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注意五个方面:
一、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的具体目的。
双方签订装修合同,业主的义务是付款,装修公司的合同义务细分起来非常多,不可能在合同中约定,所以需要把合同目的明确下来。签订装修合同的目的本应是很明确的事情,但如果不事先写明,在出了纠纷之后,装修公司往往就会推三阻四。明确了合同目的,业主合理的要求就不用再费口舌了。
二、装修房屋一定要请有相关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。
业主在装修合同中要约定,装修公司应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从事装修行业具备的资格证书,并向业主指明其经营范围中具有“承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”一项。若其不具有其中任何一项相关资质或者在签订合同前未向业主出示,业主得知后再向装修公司提出的,装修公司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,并且业主有权要求解除合同。这样,可避免因装修公司无资质而导致合同无效给双方造成损失。
三、在装修合同中,对装修的工期、材料、标准、工艺、造成隐患应如何赔偿等问题一定要有详细约定。
找到了理想的装修企业,没有出现质量问题、工艺问题、材料质量等问题,甚至能提前完工,装修中也没有发生偷换材料之事,当然好,但并非所有人都如此幸运。你有可能碰到拖延工期、偷换材料、工艺造成隐患等问题,那该怎么办呢?一方面,去找装饰企业合理调解,如果能调解的话,你的运气也不算太差,但是不能调解呢?你会选择哑口无言还是独自承受?房屋装修一旦发生纠纷,往往需要进行审价、鉴定或评估,审理周期长,费用也很大,另外“买的没有卖的精”,业主一般都不具备专业装修知识,所以,对装修的很多环节无法监督。为避免出现此类房屋装修纠纷,节约诉讼成本,建议广大业主应在装修合同中对这一内容作出清楚约定,此为上策。
四、确认工程款及付款方式,并索要收据或发票。
工程款及付款方式是装修合同最重要的条款之一。按照通常的付款方式,往往工程还没有结束,装修费用已经基本付清,这样不利于督促装修公司尽职尽责地干好后面的施工项目。在很多情况下,业主一旦与装修公司签了合同,交了预付款,就很难解除合同。鉴于此,建议广大业主通过以下条款对此进行约定:设计方案完成、装修总金额确定后,交纳施工及材料费用的30%;装修木工、水工活全部完成后,交纳施工及材料费用的30%;装修工作全部完成,验收合格后,交纳施工及材料费用的40%。这样,可有效地督促装修公司认真完成自己的装修职责。即使合同因故不能继续履行,业主所受的损失也不会太大。
五、工程完工后应及时验收,一旦发生质量纠纷,应及时起诉,千万不能擅自入住。
装修完成后,业主认为房屋能够居住的,可以交接入住,但不能擅自入住。建议你和装修方在交接单上注明,签收房屋不等于承认和接受装修质量完全符合合同要求,业主仍可就装修公司的违约行为及装修不合格项目要求赔偿损失。业主可强调,在房屋装修质量未达标的情况下入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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